今年来,金平县纪委监察局严格贯彻省纪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文件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实行“黄、橙、红、黑”四级警示处置,严查脱贫攻坚领域中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情节轻微的,采取黄色警示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问题明显,责任清晰,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采取橙色警示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问题突出,违反纪律规定的,采取红色警示措施,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严重违规违纪涉嫌违法的,采取黑色警示处置,视情况给予党纪重处分和进行重大职务调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问题一律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该县还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底进行“清算”,强化成果运用,形成“硬约束”。对单位领导受到红色警示处置的,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领导受到黑色警示处置的,年终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评定为“不合格”。
2017年以来,立案查处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6件6人,问责5人,提醒谈话8人。(戴开娟)